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吴**:好评
服务态度很不错,99元的房子 ,还返利71元,非常实惠,第一间天花有污迹,服务员马上给我们换了。不用给押金真的很方便,退房不用检查,觉得真的很便宜。推荐。主要去第二附属医院比较近,和离海珠广场近。很容易找,导航一下就得
会员5914:好评
第一次入住,房间很干净,离步行街不远,交通也很方便,就是客房没有烟灰缸,有点麻烦
会员2276:好评
特价房还是不用尝试住了,已经住了很多次这间酒店,这次的体验是最差了,女朋友很生气,后果很严重